【关于辅警有新规】
【资料图】
1月6日,台江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省内《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后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什么是共同财产申报?夫妻双方都必须申报吗?听听贵州12348律师怎么说。
【12348律师说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义务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全部服务共同财产,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Q: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5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Q:
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公积金的取得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姻存续期间。
对于婚前部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取得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Q:
婚姻关系中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5.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6.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
8.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9.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10.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1.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的;
12.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福利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方主张为其个人所有,须举证证明该房改房的取得与对方并无任何关系,对方也未因此利益受损。
Q:
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屋只登记了男方姓名,女方可以要求在房产证上增加自己的姓名吗?
可以。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认为记载的权利人、标的物、权利比例等事项有错误的,有权依法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有关机构应当按照其申请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12348律师建议】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在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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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